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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大钻井技术措施


一、钻井施工技术措施

1、下井钻具组合严格执行钻具组合设计,钻进中严格执行规定的钻进参数,如有蹩跳应减压钻进。

2、正确判断井下钻头使用情况,把握好钻头更换时间,以杜绝钻头事故发生。

3、如果井底有落物时,应打捞干净后,才能下入新钻头。

4、溜钻、顿钻、无进尺,转盘负荷增大,泵压高或低时,应认真检查找出原因,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。

5、换钻头时,必须先量好起出钻头外径,如果起出钻头外径小于下入钻头外径,必须先划眼后,再下入规定的钻头,以避免钻头下入小井眼,造成卡钻或其它事故。

6、上卸扣时,应使用相应尺寸钻头盒子,防止损坏钻头和碰坏复合片。

7、下钻时,当钻头接触井底前10米要开泵循环钻井液,慢慢下放钻具清洗井底。

8、起下钻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。

9、钻杆、钻铤螺纹连接均使用8902密封脂进行密封和润滑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1657158708523347.png


二、防卡技术措施

1、加强钻井液管理,确保钻井液性能符合设计要求,保持井壁稳定,防止钻铤、钻头和稳定器泥包。

2、钻进期间副司钻要严密注视钻井泵的泵压、排量及工作情况,如有异常硬停泵检查。

3、钻进期间司钻要认真检查立管压力表、指重表,结合转盘负荷和机械钻速综合判断井下情况如有异常,应立即起钻检查。

4、起钻上提钻具时,司钻要认真观察指重表,如果遇卡,应马上活动钻具,上提悬重不得超过原悬重100kn,下方遇阻悬重不得低于原悬重50kn,如上下活动仍不能解除卡阻],要解方钻杆活动钻具、划眼等活动钻具措施,直到恢复正常。

5、钻具在井内静止时间不超过3min,要及时活动钻具,每次活动距离大于5米。

6、PDC钻头钻进500—600米起钻检查钻头及螺扶,过嫩四段后要坚持短起下作业,每钻进100米应短起下150米,以修整井壁。

7、使用润滑剂改善钻井液及滤饼润滑性。


三、 防斜技术措施

1、开钻打方钻杆必须用1档转速,轻压钻进确保井口开直,打完方钻杆后,在钻铤未加足之前按井内实际钻铤重量的70%加压,等钻铤打完后,再按设计参数钻进。

2、稳定器安放位置合乎要求,外径要合乎标准,在钻铤和稳定器数量不够时不得开钻。

3、钻进过程中要操作平稳,送钻均匀不得超压钻进。

4、坚持定点测斜,测斜井段不得超过20米,当井斜角大于1.5度要加密测斜,监视井斜的变化趋势,防止井斜超标。


四、防漏、防塌技术措施

1、钻完第四系后,马上加入钻井液处理剂,预防井塌。

2、控制开钻时的钻速(小于35m/h)保证上部井眼畅通,并形成较好的泥饼。

3、井深结构和钻具要考虑减小钻井液循环环空阻力的因素,防止钻头、螺扶和钻铤泥包。

4、因设备等原因不能钻进时,不要长时间在一个位置循环,以免形成大肚子井眼,不利于携砂。

5、每次起钻时及时灌好钻井液(钻杆不超过三柱,钻铤一柱),下钻时控制钻具下放速度小于2.5m/s,以免产生压力激动压漏地层。

6、特殊井下钻中途要循环钻井液,防止蹩漏地层或发生其它复杂事故。

7、坚持短起下钻制度,保证井眼畅通,防止泵压过高蹩漏地层。

8、钻进时或停钻时循环过程中,要注意观察井口和钻井液池面变化,如发生漏失、井下异常,应立即起钻检查。

9、一旦发生井漏,井队要及时向上汇报,以便及时制定合理的技术措施,防止事故恶化。

五、防止井下落物措施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1、认真检查入井工具(钻头、钻具、套管)用大钳按规定扭矩上紧。

2、井口手工具要由专人负责,严禁放在转盘上,禁止在井扣处换钳牙。

3、井口工具要经常检查维修,确保灵活好用。

4、起下钻重要围好井口,防止井下落物。

5、每次起下钻中,严格检查井口工具(液压大钳、卡瓦牙、安全卡瓦牙、吊卡)各种操作要求平稳,防止碰撞造成金属工具和设备脆裂,而引起井下落物。

6、测井作业时,要有专人记录下井仪器数量防止测井仪器落井。


六、防卡技术措施

1、上部地层控制钻速,坚持钻进一个单根,划眼二次的办法,以保证使岩屑充分返出,确保井眼畅通。如果岩屑返出量较少,或有憋压现象,应立即停止钻进,上下活动钻具循环处理。一是防止泥包钻具,环空不畅,憋漏地层。二是防止因井漏,造成井塌卡钻。

2、接单根时,早开泵、晚摘泵,尽量减少泥浆静止时间,防止岩屑堆积,造成沉砂卡钻。

3、坚持短起下钻及时修整井壁。对易缩径井段,井斜井段用低速档起钻。PDC钻头每钻进300米,牙轮钻头每钻进100米,必须进行短起下钻,而且每次短起的井段都要覆盖上次短起的井段。

4、起钻时,及时灌入泥浆,防止因液面下降,导致疏松地层坍塌,造成井塌卡钻。

5、起钻遇卡不能硬性上提,起钻遇卡不能超过钻具悬重的100KN。必要时采用倒划眼的办法起钻。

6、任何情况下,钻具在井内的静止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,在确定无法活动的情况下,可将钻具悬重的1/3-1/2压到井底,形成多点接触,防止粘卡。泥浆中要按照设计要求加入防卡润滑剂。

7、下钻遇阻不得超过50KN,不能硬压,防止钻头插入沉砂中造成卡钻。

8、每趟起钻工程师或技术员要认真测量钻头外径、螺旋稳定外径。并根据磨损情况至少留1柱钻杆划眼,防止小井眼卡钻。

9、钻具结构由Ⅱ型改为Ⅰ型时,要特别注意防卡,要把螺旋稳定器未修整的井眼进行划眼,防止小井眼卡钻。

10、新钻头或新螺扶下井,要控制下放速度,观察指重表。必要时可划眼至井底。防止进入小井眼,造成小井眼卡钻。

11、对于裂缝性易塌泥岩,钻进时应采取控制机械钻速、勤划眼及短起下钻等措施,达到井眼畅通、修整井壁的作用。钻进中应及时清除井壁脱落碎块,保持井底干净,防止因碎块堆积引起卡钻;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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